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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财务公司带你了解2022新优惠政策操作流程

2022-11-09 11:04:27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


其中,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全部在税前加计扣除。2022年不用交个税、增值税的情形也给大家总结全了,一起看看吧!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大连财务公司带你了解2022新优惠政策操作流程


1、留存备查材料


企业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单位应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包括企业出资协议、出资合同、相关票据等,出资协议、出资合同和出资票据应包含出资方、接收方、出资用途(注明用于基础研究)、出资金额等信息。


2、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


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免征增值税!2022年新增值税优惠


1、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2022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5、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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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实际税负从10%将至5%。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


自2022.1.1-2022.12.31,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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